索??引??號 | 014000319/2020-00559 | 分????????類 | 政府文件?國土資源、能源?批復 |
發布機構 | 江蘇省人民政府 | 發文日期 | 2020-10-30 |
標????????題 | 省政府關于宿遷市所轄各縣(市、區)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批復 | ||
文????????號 | 蘇政復〔2020〕103號 | 主??題??詞 | |
內容概述 | 省政府關于宿遷市所轄各縣(市、區)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批復 | ||
時????????效 |
省政府關于宿遷市所轄各縣(市、區)
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批復
(蘇政復〔2020〕103號)
宿遷市人民政府:
你市關于所轄各縣(市、區)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請示(宿政發〔2020〕89號)收悉?,F批復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你市所轄各縣(市、區)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。征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的,宿城區將本轄區整體劃定為一個區片,執行標準為47000元/畝;宿豫區、沭陽縣、泗陽縣、泗洪縣分別將本轄區整體劃定為一個區片,執行標準均為40000元/畝。征收集體建設用地的,征收集體未利用地的,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,按照《省政府關于公布江蘇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的通知》(蘇政發〔2020〕44號)要求確定。你市要合理確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中土地補償費、安置補助費的標準,各項標準均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。
二、你市要認真做好新老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,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,確保新的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。加強對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管理,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,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長遠生計有保障。
江蘇省人民政府
2020年10月30日
(此件公開發布)